(5)处理反面意见要妥善。
领导者在下属发表反面意见时,既不要断然拒绝,也不要急于解释,而应以热情欢迎的态度,认真地耐心地听取。要让提出者详尽地阐明自己的意见和理由,然后对他们的意见进行认真的分析。对其中合理的部分应肯定,并纳入到方案或决议之中。对于合理意见中有些由于某种客观原因一时不便纳入的,也应明确说明,以使提意见者理解。对其中不合理的部分,则应通过讨论,从正面说明道理,帮助提意见者提高认识,而不要简单地批评,以免堵塞言路。
领导者鼓励下属发表意见时,对反面意见不宜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予以否决。即使在客观形势要求必须马上做出决定,需要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表决方式时,也应允许少数人保留意见。因为少数人的反面意见也可能是正确的,“真理往往在少数人手里”。有些具有突破性的真知灼见,也往往是由少数人甚至个别人提出来的。所以,不轻易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表决方式解决,有利于等待多数人在实践中转变认识,接受少数人的正确主张。
2.冷静对待错误意见
领导者征求下属意见时,往往会出现提出者觉得千真万确,但实际上是错误的意见。出现这种情况时,领导者一定要保持冷静,在镇定中认真仔细地分析思考,认定它们的错处和思维的毛病,然后根据它们的不同性质,采取恰当的方法,予以正确的回答。通过耐心说明道理,使提意见者自我认识错误及其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