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投资的具体交易过程有以下几步:
开设基金账户
投资者买卖基金首先要开设基金账户,其相关规定可以从基金销售文件中的账户开设条件、具体程序中看到,办理地点在基金直销网点。
如果投资者是个人,应该携带的资料是身份证(或军人证、护照)及其复印件,以及同一个人的银行存折或金融卡,然后填写“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如果原来已经开设了基金账户、只是没有在直销点开设交易账户,这时候应该带上原来开设的基金账户,并且指定一家商业银行开设“指定银行账户”,作为今后投资基金的唯一结算账户,用于基金赎回、基金分红、无效认购(申购)资金的退款结算等。
如果投资者是机构团体,应该携带的资料有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如果是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应该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业务经办人有效证件及复印件;加盖预留印鉴的预留印鉴卡一式三份;指定银行账户的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填写开放式基金账户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个人名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