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从十月尽正月止,男女所有怨恨,相从而歌;饥者歌其食,劳者歌其事。男年六十,女年五十无子者,官衣食之,使之民间求诗;乡移于邑,邑移于国,国以闻于天子;故王者不出户牖,尽知天下所苦,不下堂而知四方(《食货志》:春秋之月,群居者将散,行人振木铎徇于路以采诗;献之太师;比其音律,以闻于天子)。
至于种田的年限,只有《汉书·食货志》上说及,它说:
民年二十受田,六十归田;七十以上,上所养也;十岁以下,上所长也;十一以上,上所强也。
这种制度,原不敢说是推行到十二分;然而地广人稀的时代,土地的私有的制度还没有发生。把一块很大的地方,来均分给众人耕种,也是有的,不过加以儒家学说的润饰,便愈觉得它制度的完备罢了。
古代社会的生计,以农业为主。所以国家的财政,也以农业上的收入为基础。《王制》上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