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话不假,的确如此,”我说,把自己的椅子移近餐桌,“这么说你去过亚茅斯,斯蒂福思!”我想知道有关的全部情况,“你在那儿待得很久吗?”
“不久,”他回答说,“在那儿胡闹了一个星期左右。”
“那儿的人都好吗?当然,小艾米莉还没结婚吧?”
“还没有。我相信,总要结婚的——在几个星期之内,或者几个月,反正有个时间。我不常见到他们。哦,想起来了,”他放下手中一直忙个不停的刀叉,在口袋中摸索起来,“我给你带来了一封信。”
“谁的?”
“嘿,你的老保姆哇,”他回答说,从胸前的口袋中掏出一些纸张来,“‘詹·斯蒂福思先生,如意居债务人’,这不是。别急,我马上就能找到。那个叫老什么的,情况不妙;我想,那封信就是说这个的。”
“你说的是老巴基斯吧?”
“没错!”他仍在几个口袋里摸着,再看看摸出的是什么,“我看,可怜的巴基斯恐怕要完了。我在那儿看到一个小药剂师——外科医生,或者不管是什么吧——就是替你阁下接生的那一位。据我看,他对这种病很精通,不过他的结论是,这位车夫最后的这一趟旅程,跑得未免太快了。——你到椅子上我那件大衣的胸袋里摸一摸,我想你会找到那封信。在那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