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定我们全都一样努力工作,有着同样的技艺。在这种情况下,人的输出是相同的。但在我们中间仍旧会有不平等,导致这种结果的原因在于自然的输出是不同的。这种差异可以是矿藏的丰富程度,也可以是气候,也可以是土地与大海的丰饶。由于这种多样性,我们中某些人的生活可以很快就比其他人好。这些是“生产性的幸运”的案例。[21]
这些案例中有些与纯粹的发横财很难区别。我们也许不得不摇晃我们的果树,或者在有果实掉落的地方搜寻。所有这些案例似乎都有相同之处。由于我们全都一样努力工作,有相等的技能,而不平等又再次归因于自然恩惠的差异,但我们相信自然的恩惠在道德意义上是任意的。那么其他因素,人的同等的输出,能使这一事实变得不相干吗?它能把这种结果上的不平等说成是正义的吗?我们可以确定它无法做到这一点,而且这样的不平等也需要再分配。
现在来考虑第三种不平等。在这些案例中,外部的资源和人们的努力都没有差别。不平等完全归因于人的天然能力的差异。这些是“遗传的幸运”的案例。[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