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 参见《唐会要》卷72《京城诸军》;何永成:《唐代神策军研究——兼论神策军与中晚唐政局》,第17页。
[95] 《全唐文》卷645。
[96] 《资治通鉴》卷239“元和七年”条。
[97] 《全唐文》卷66。《册府元龟》卷81《帝王部·庆赐第三》同,唯“都赐物”作“一万八千八百余匹”,当从《全唐文》所载为是。
[98] 李锦绣女士认为此条记载中的十八万余将士是神策军畿内及在外军镇人数。(见《唐代财政史稿》[下卷],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768页注②)其所据《唐大诏令集》卷2《穆宗即位赦》此条记载作:“京西京北及振武天德八道节度及都防御使下神策一十二镇将士等,共一十八万六千七百余人,都赐物一百八万一千八百余匹。”(第12页)与《册府元龟》及《全唐文》的文本有所不同,我采用的是后两者的文本。并且我认为,这里的十八万余将士可能是指京西北八镇边军及神策一十二镇将士人数。至于这神策一十二镇,可能不包括畿内神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