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艺术概论电子版剧情介绍: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第二十七条 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3.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35.养女和亲子之间能否结婚?案例金某怀孕期间,丈夫丁某因意外事故去世,1990年生下儿子丁甲。1995年她又收养了年仅1岁的丁乙为养女,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