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is-480中文剧情介绍:第二百六十二条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 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 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第二十二章 执行中止和终结第二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 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 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 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 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 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