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忧草免费视频剧情介绍:使用此计值得注意的是:①“状”要准,即说出事实,不论其是非标准如何。例如,“太尽职”,虽从参赞的角度看并不是缺点,但是他说的是“事实”。②告状时,非不得已,不应提“换将”要求。一则可能会伤害对方,二则不一定会答应你,也有失面子,再往下谈时难度会更大。③既然已告了状,若谈判成交,还应做事后的弥补工作。如上例商务参赞告了状,当交易成功时,利用大使出场的机会,当着主谈人的面向其上司表示赞扬,以消除“后遗症”。虚拟法“我哥哥说,售价绝不可少于650元。”对方当然也可以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说:“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