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课程设计的基本原则
课程设计一般遵循如下几个基本原则。
(一)保证教育目的、培养目标的实现
课程计划的制定必须保证学生身心上的全面、和谐的发展,为其继续学习深造或参加社会主义建设打好坚实基础。在课程设置上要体现基础性、全面性、时代性的特点。
(二)依据课程理论科学性的要求,合理安排各类课程及活动
把学科课程和活动课程、分科课程和综合课程、显性课程和隐性课程等有机地结合起来,根据各类课程和各类活动的作用、特点以及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统筹合理地安排其教学顺序和教学课时,以体现课程结构的完整性。
(三)注重学生认知发展规律和教育各阶段知识的衔接性
课程设计的制定要考虑教育各阶段的相对完整性,使每个阶段的学生都能受到比较完整的全面教育。同时,在课程设置和教科书内容上,减少不必要的循环和重复,做到相互衔接,妥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