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洛赫亲历了这场纷争和论证,他的历史观在二十一二岁的时候就已形成。②他深受时代的影响,将历史学与科学进行了比较。布洛赫认为,历史学与化学和生物学不同,不会涉及太多的分析和归类,它本质上是一个描写和叙述的过程。与瑟诺博斯相似,布洛赫主张一切学术研究都关注“事件”和“现象”:前者是一组事实的随机组合,相互之间的联系是暂时的;后者则是在对相关事件的分析之后才会产生。
布洛赫的看法与父亲类似,认为科学家考察的是相对简单的现象,他们可以进行概括,并给出一些解释;这些现象只是单方面地作用于观察者的意识。在布洛赫看来,历史学主要研究的是“心理”现象,它们同时作用于主体和观察者,因此几乎可以有无穷无尽的解释。①
这种概括的过程会受到众多因素的阻碍,如现实因素、人为因素,以及历史学本身所具有的特征——编年性、实证性和综合性等。尽管如此,这门学科仍然具有一些科学性的特征。布洛赫采取中立的立场看待瑟诺博斯与涂尔干之间的争论:他反对“错误地”区分社会和个人,因为社会不仅仅是“一群个人”。实际上,两者都遵循一定的“法则”,也存在一些重合的地方。布洛赫认为,有两个领域适合建立永恒的法则,即语言学和经济现象学(“人类对物质客体的利用”),这也是历史科学性特征的基础。在他一生的历史研究中,这两个领域始终处于中心的地位。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