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丹国志》
辽朝农业的发展是在灭亡渤海国及燕云十六州之地并入后开始的。在这之前,阿保机曾以所俘汉人在炭山东南滦河上(河北沽源县境)设置汉城,种植五谷,兼收盐铁之利。对汉人的妥善安置,为广袤草原地区的农业生产输入了有经验的劳动力,他们带来了先进生产工具和优良农作物品种。天显元年(926年)阿保机灭渤海国,使契丹奴隶主贵族统治的国家扩大到了农业地区。会同元年(938年),燕云十六州之地进入辽朝版图。那里人烟辐辏,物产丰饶,社会经济形态已是高度发达的封建社会,这对契丹奴隶主贵族国家的经济、文化发展,带来了不可估量的影响。如云中郡的白道川“地至良沃,沙土而黑,省功多获”[1],南京(北京城西南)有人口30万,“大内壮丽,城北有市,陆海百货,聚于其中;僧居佛寺,冠于北方。锦绣组绮,精绝天下。膏腴蔬蓏、果实、稻粱之类,靡不毕出,而桑、柘、麻、麦、羊、豕、雉、兔,不问可知。水甘土厚,人多技艺,秀者学读书、次则习骑射,耐劳苦”[2]。辽太宗耶律德光为这一片发达的农业地区并入契丹而欣喜若狂。特地改年号为会同,表示要努力促进幽蓟地区农业文化与塞外的游牧文化汇合起来,建立起一个大一统的王朝。幽蓟地区的赋税是辽朝的重要收入,对政治、经济、文化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辽朝统治者对农业十分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支持、保护的措施,使得农业、牧业形成了一个和谐的统一体,两者互补互利,相得益彰。契丹族以牧业起家,对畜牧业的重视自不待说。畜牧业既为契丹人提供了奶酪等生活必需品,也提供了维持军事力量所需要的马匹,而大量的、形式多样的农产品,则弥补了牧业产品比较单调的缺憾。农、牧业的结合,又促进了手工业、商业的发展和繁荣,增强了辽朝的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