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出发了!”吴志远看着手表,目光一凝。
他推门而入,走进柳梦然的房间。
从衣柜里,拿出一套西装,穿在身上。
“梦然姐,辛苦了!”看着整整齐齐,干干净净的西装,吴志远心里一暖。
他把皮鞋擦亮,把领带打好,对着镜子,他很满意。
其实,除了他脸上的疤,他的模样,还算可以,至少,不丑,他一直这么认为。
然而,做英雄,是需要付出代价的。
尽管,他一直认为,他不是英雄。
十三岁那年,他匹马单刀,与一窝贩毒团伙搏斗时,被打伤的,之后,留下了疤。
郑勇说,这是英雄的勋章,当时,他还羡慕不已。
若是平时,吴志远不喜欢穿西装,这与他脸上的疤,格格不入,而且,穿着也不舒服。
但,今天,他不得不这样。
转角咖啡厅,在婺城,很是有名。
去消费的人群,都是会员,且,要着装整齐。
他不是会员,但这好处理,无非是钱的事情。
而所谓的穿着整齐,无非,是一套西装,一条领带的事。
他是去做事的,不想成为异类,引人注意。
低下身来,吴志远从行李包里,拿出一把手枪,检查一下弹 夹,而后,走出房间。
“小家伙,看好家!”吴志远把房门关上,消失在茫茫黑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