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中考招生改革方向,《教育规划纲要》指出,要进一步“改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式,发挥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的导向作用。规范优秀特长生录取程序与办法。中等职业学校实行自主招生或注册入学”。
1.改进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方式
青少年心理发展既有共性,又有个别差异性。就其共性来看,青少年心理发展远未成型。仅仅根据中考成绩,在初中毕业这个阶段就对学生进行筛选或进行终结性评价,为时过早,也阻碍了学生的进一步发展,挫伤了他们发展的积极性。所以,在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时,要改变以升学考试科目总分作为唯一录取标准的做法,探索建立在文化考试基础上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机制。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真正纳入到中考招生当中,关注学生的特长与潜能,进而促进学生有差异地全面发展。以此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为向导,可以进一步指导中学教师和管理者转变教育观念,鼓励学生在中学期间参加研究性学习、社会公益活动,注重学生在校的日常表现。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基本依据为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发展保送推荐制度、高中学校单独招生制度、特长加分制度等多样的招生制度。进一步加大高中招生的自主权,进一步完善优秀生、特长生保送或者加分制度。多样化的招生制度也能够缓解考生对于考试的压力,有助于不同特点的学生进入适合自己的高中进行学习,更有助于促进中学阶段学生的全面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