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演员小明在表演上很有天赋,演技很好,再加上他长相英俊,所以入行不久的他已经开始在娱乐圈里崭露头角。但他没有什么背景,也没有人愿意花钱“捧”他,所以他需要想办法适度地让媒体包装和宣传自己,打开知名度。
这些工作是公关公司最拿手的事,但业内顶级的公关公司不太在意他,因为这些公司的合作对象里,“天王天后”“乐坛巨星”一抓一大把。他自己也不可能成立一家这样的公司,因为他本来就没什么钱。
正当他为此事发愁的时候,遇到了小莉。小莉有几家公司,其中一家正是公关公司,服务的对象也正好是娱乐圈的艺人。不过,她的公关公司成立的时间还不长,连四五线明星都看不上她的公司,更不要说一二线明星了。机缘巧合之下,两人遇见了,然后各自谈了自己的想法和计划。于是两人一拍即合,决定进行合作。
小莉为小明提供必要的经费,让他有更多的机会接拍优秀导演的影视剧。英俊的相貌、出色的演技,配上很对观众口味的剧本,让小明很快红了起来。小莉便趁势在各种媒体上宣传小明,使得小明迅速红遍了大江南北。小明越来越成功,小莉的投入越来越少,回报却越来越多了。同时,也有越来越多的艺人开始找小莉的公司合作了。
通过小明和小莉的相互需要与合作,我们可以看到这样一种局面:小明需要求助于小莉,获得接拍好剧的机会,以及支付媒体宣传的高额费用;小莉为了在她的业务中吸引名人来合作,需要捧红小明来给自己的公司打广告,证明自己的实力。结果他们互相都满足了对方的需要,合作很成功,实现了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