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积欠军费?一三四三八〇〇〇〇元
中央积欠政费?六四一一〇〇〇〇元
十二年预算:中央应支军费,每月五百八十八万余元。政费,三百十二万余元。竭力节省,亦须每月四百万元。而国库入款:关余已悉数充作国债本息。盐余亦作国债和国库券基金,及其他专案各款。崇文门税,早经指拨供特种库券的保证。此外所收:只矿税十九万元,印花税五十七万元,烟酒税一百三十一万元,官产二千余元,所得税一万余元。合计二百零八万元。每月二十三万左右。
财政部的计划,说:各省解款,若能按照民五以前的办法,则中央应付的军政费,自当照支。傥或不能,则除近畿军队,京师军警饷项,及各机关行政费,仍由中央照支外,其他驻外军队,应由陆军部切实核减,或改归驻在省区负担。而关、盐、印花、烟酒、矿产,所得各税,及其他一切中央收入,各省仍必须照解。虽有此说,实际办到如何,却无从逆料。政府于十月八日,召集财政会议;由京内各部署,及各省区军民长官,各派一人,想把全国财政,通盘筹划。然此项会议,二年、五年,各已举行过一次;究竟效果如何?——议而能否实行?——也还是个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