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可没有现代社会的各种社交媒体,剩男们承受着心理和生理的双重折磨。古代社会生活不便,独自一人很难生活下去,所以,古代的剩男会想方设法地谋求各种“特殊婚姻”。
第一种特殊婚姻是买卖婚,即努力赚钱,买个媳妇。和富人家买妾还不一样,光棍买媳妇没那么多讲究,只要便宜就行。这样买来的媳妇,一般是寡妇或者二婚。明清时期,中下层社会时常出现“抢孀妇”的现象,就是强抢寡妇为妻,以致一些寡妇在丧夫后,会以毁面、割耳、断指等自残行为来表明自己不想再嫁的决心。
第二种特殊婚姻是入赘。古代入赘的男子,多数是家庭贫苦、无力娶妻的穷人。入赘女方家里后,男子的社会和家庭地位都非常卑微。这反映了底层社会男子在严峻的婚姻形势面前,不得不放弃自己的尊严,甚至违背宗法伦常的情形。关于这一问题的详细论述,可参见本书《古代赘婿的处境如何?》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