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家中坐,“老婆”天上来。 近日,在微博上喊雷军“老公”几个月的女网友被禁言,引发关注。据悉,该网友十分“执着”,在近几个月里几乎每天都会在微博上发布多条与雷军相关的内容,而且都会@雷军并带上“老公”的称呼,博文内容不乏“老公我爱你”“咱赶紧生孩子吧”等内容,令人咋舌。 作为知名企业家,雷军被众多粉丝喜爱,不足为奇。但如果只顾一己私欲、超出了正常表达喜爱的界限,那就不再是简单的“追星示爱”,实则已触碰了法律底线。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该网友持续打卡称呼他人为“老公”并撰写情感关系内容的行为,可能会对他人的社会评价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涉嫌侵害他人的名誉权,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同时,权利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 凡事过犹不及,追“星”也要有度。社交媒体为公民发布言论和表达情感提供了便捷平台,但网络绝不是任性妄为的法外之地。尊重他人合法权益,遵守法律和公共秩序,这是对自己和偶像负责,也是对社会公共利益负责。 来源|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