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可以被处置或者被当作达到某人目标的手段,例如家养的动物和家养的奴隶就是如此。哲学家们有时持有下述观念:也可以把生命当作“目标”或者“目标本身”。一个生命,例如一个人,是“目标本身”,这种说法的意思是什么并不清楚,但是把一个人当作“目标本身”,我认为,这可能意味着:我们做某些事情,是因为我们考虑到这些事情对某个人有利(没有其他更深层次的原因);我们不去做某些事情,是因为我们考虑到这些事情对某个人有害。换句话说:只要一个生命的好是行动的终极目标,则那个生命就被看作目标本身。一个人能够如此对待他人,但也可以如此对待自己。应该如此去对待人,这是关于道德义务的性质的有意思的看法。我们将在第10章简单地谈到这一点。
在本章以下5节中,我们将讨论幸福概念的各个方面;在本章最后5节中,我们将讨论与福利概念有关的若干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