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我们宽恕思考置换为一种方便的寂静教确定了这一事实,即人们只能在上帝那里发现宽恕,只能在伦理学问题使我们产生的需要意识中发现上帝,而这种有益的需要意识只能在现实斗争中出现。事实也可能是,假定特有的职位被从上下放到人们的生活中,便是宽恕过了头,但并非说是错误的。这一事实不仅保证了人的目的体系——由堕落的人从底层整个建立起来的完全是亵渎的目的体系,以所有相关的尊严和权威形式延续下来和适当地延续下去,而且也使政治、社会和其他领域的为了比较而言更高目的的斗争——或者以革命的方式,或者如果可能的话不通过革命的方式进行的斗争有了权威性和必要性。总之,宽恕的那缕不确定的阳光照在我们伦理学的阴暗领地,保证我们的日常工作继续下去,保证只是以更多的非常之光——已经照耀这一领地的非常之光才能打断它。
既然有一种类似于宽恕的东西(它一直是对罪恶的宽恕!),那么也就存在着这样一种证明人的行为是正确的理由。存在着对拯救的服从——当我们从不同的高处下来时,从我们的高地下来时,它便开始存在了——显然如同道德学家所设想的那样,它宣称一种彻头彻尾的宗教,主张在道德上解除武装。存在着一种有效的兄弟之爱,它提供一种不同于我们熟悉的基督教仁慈机构的“服务”;它始于我们宽恕空手而来的借贷人!——就像我们被宽恕一样。如果存在着宽恕,就会有更差和更好的目的:存在着那种有意识的选择,以及为了更好的目的培养起来的明确的习惯。在工业、科学、艺术、政治,甚至宗教工作中,存在着类似于合作一类的事情;文明具有自己真正的尊严——不是作为被凸显的创造物的秩序,而是作为一种丢失的、被隐藏起来的秩序的证明,一种非常世俗的反思,人们发现这种秩序既不要求,又不能维持任何特有的神圣性。简言之,有这样一种可能性——这里的可能性意味着必然性——以一种带有怀疑论和悲观主义色彩的,非病态的方式对于伦理学问题以及它的答案说“是”的必然性。这种可能性不顾及,并且来源于我们答案的问题性,不顾及而且由于我们的问题不同于最终的问题。所有的生命首先都生活在“否”之中,所有生命的成长并不是由于悲观主义和怀疑,而是由于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