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增加了选修课比例,确定了选修课在课程中的地位,丰富了幼师课程的结构
2.形成了必修课、选修课、教育实践、课外活动四位一体特点的课程结构
3.音乐、美术、体育不再包含教法的训练,成为纯粹的技能技巧课,并且所占课时比重较大
4.幼儿师范学校获得了较大的课程自主权
(一)幼儿师范学校教学计划的变迁随着时代的变化和对幼儿教师要求的变化,幼儿师范学校的教学计划在1977—2000年发生了三次较大变化。
第一次是在1980年,教育部重新制定颁发了全国统一的《幼儿师范学校教学计划试行草案》,规定幼儿师范学校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合格的幼儿园教养员,修业年限分三年和四年两种,招收初中毕业的女学生。这一教学计划对课程门类和课时数进行了适当的调整,适应了当时幼儿教育的需要,对各地幼儿师范学校实现拨乱反正、恢复正常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起到了积极作用。然而,这一教学计划也出现了诸多问题,如课时数太多,学生压力太大,学生的自学时间和课外活动时间过少,这些问题严重阻碍了学生的智力和能力发展。
第二次是在1985年,教育部颁布《幼儿师范学校教学计划》,对1980年的教学计划做了必要的修订。修订的依据是当时我国幼儿教师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对幼儿教师教育的课程结构、课程内容等方面进行了调整,目的是为学生减压,提升学生的智力和能力。《幼儿师范学校教学计划》的培养目标依然是培养合格的幼儿园教养员,最明显的变化是缩减了总教学时数,另一个重要变化是教育部在关于颁发该教学计划的通知中指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局)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对上述教学计划作适当调整。同时,也允许有条件有基础的学校自行拟定教学计划,进行改革试验。”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教育部首次对中等幼儿师范学校的课程设置放权,充分调动了各幼儿师范学校参与课程改革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