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中的张某最后因年龄到限,保留原待遇退休,而刘某妻子面对巨大的压力,无法在原工作单位立足,不得不辞去工作,带着孩子到外地生活,一个家庭因此而解散。因此,面对性骚扰,维权时一定要讲究方式方法,既要保护好自己,也要使对方遭到惩罚,切莫因为一时冲动而搭上了“卿卿性命”。
企业要建立相应的防范制度
在国外,企业应当承担防止性骚扰的责任和义务,如果发生了性骚扰,作为一种惩罚性机制,除了追究加害人的相关责任外,企业也要承担赔偿金,而且是很高的赔偿,但是在我们国家并没有类似的规定。因此,有些人便钻法律的空子,比如国内某知名教育企业的总裁强奸下属女员工,事情发生后,企业却玩起了“金蝉脱壳”,宣布总裁已经辞职,并且已经有了新总裁,企业和强奸事件没有任何关系,企业的责任被推得一干二净。
但是北京、上海、江苏等很多地方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已开始施行,其中均规定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制止对妇女的性骚扰。广东省的规定更为详细,在该省《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中规定,用人单位和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应当通过建立适当的环境、制定必要的调查投诉制度等措施,预防和制止对妇女的性骚扰。在2012年制定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也规定,在劳动场所,用人单位应当预防和制止对女职工的性骚扰。法律做出如此规定的目的在于给用人单位增加责任,降低女性在职场中遭遇性骚扰的可能性。